中学教师掌掴警察真够猛还满嘴脏话活该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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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在于法律制度的是否健全,在于人民对制度的遵守程度如何?不管是人民对制度的不遵守,还是公权力的滥用,都说明国家的制度有缺陷或不够完善,都将阻扰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并引起民众的抵触情绪。

国家机器的发展,是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从原始到进步;民众的规则意识也是如此,从不遵守规则,到认可规则,再到严格遵守规则。任何规则的制定都是以维护大众利益为目的。规则损害了大多数人利益,规则就会被抵制。

国家机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即使在皇权社会,当权者也懂得“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没有广大人民的支持,权力就是无根之木、无本之源,最终必将被抛弃。

古语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任何权力都应该也必须有限制,而不能无限扩大。不管是私权,还是公权,都应该是关在笼子里的狮子。民众应该遵守规则,权力执行者应该按规则办事。

遵守交通规则,接受执法部门的检查,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在道路交通行驶过程或者其它需要被检查的时候,民众应该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这是法律规定,也是为保障民众交通安全,应该得到人们的支持。

然而,在8月20日晚,山西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鼓楼中队民警在康宁街开展“路剑行动”,查处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得到配合,执法人员反而被掌掴。这是怎么回事呢?

当日21时许,张某驾驶的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左转进入小巷。此前民警在查酒驾期间,经常遇到有人以这种方式逃避检查,鼓楼交警中队指导员通过对讲机指令距离巷口最近的两名辅警刘俊豪、赵文超前往盘查。

小轿车进入小区后直接下车进了楼,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张某妻子杜某不但不配合辅警询问,还恶意辱骂辅警。就在辅警警告其不要骂人并要求其配合检查期间,杜某突然抬手朝着刘俊豪左脸打了一个耳光。

随后,程伟等多名警务人员赶到现场,反复警告杜某配合民警调查,但杜某抵触情绪明显,不配合调查并继续辱骂警务人员,“想死了”“滚得远远的”“我就不配合,你要怎么样”。

杜某的脏话和挑衅性话语不绝于耳,声称民警无权在小区内对其乘坐的车辆进行检查,引发小区内多人围观。其间,有居民感慨“当老师的,应该是挺明白事理的一个人,咋这么冲动呢?”

大约半小时后,杜某冷静下来,并跟随警务人员到井队接受调查。民警对轿车驾驶人张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之后,确认其并未喝酒,也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杜某有抵触情绪是因为其丈夫曾经被交警处罚过。

经医院诊断,辅警刘俊豪“头面部外伤”“左耳外伤”。太谷县公安局明星派出所对杜某妨害公务一案进行立案调查。杜某身份也已核实,52岁的她系太谷县某中学教师。目前,杜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测试,是法律赋予交管部门的职权,其目的是为了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机动车驾驶人遇到交警部门检查酒驾时,应依法配合快速检测。

不管曾经发生什么,杜某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有培养后辈学生的责任,在遵守规则上,更应该作出表率,而不是以身试法,违背规则。老师,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名称,为人师表,当为道德楷模,而不是规则逆行者。

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瑕疵,钓鱼执法、以罚代查、交通设置故障维护慢等现象层出不穷,甚至把一些便民的服务变成盈利的事来做。

就如最近发生在江西某县的电动车上牌,在国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不得不说,交管部门片面的追求罚款和各种交钱,是让许多民众抵触交通执法的重要原因。

同时,小区内是不是法律许可和规定的检查范围,也需要相关机构作出解释,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但公权力更应该有限制,而不是任意对私权进行肆虐。如此,最终造成公权力和私权的对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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